福州长乐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举措和成果

12.04.2019  06:20
  日前,福州长乐法院对外通报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检察机关认定的涉黑涉恶案及保护伞案件共12件,审结9件(其中一审认定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共8件),其余3件涉恶案件正在审理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利剑、用重典、出重拳,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其中,该院审结福州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结贵州籍人员为主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结借农村老人会名义作案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

  据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积极建立预防惩治和线索转递机制,深挖关联犯罪和“保护伞”,向长乐区扫黑办转交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2条;健全教育宣传机制,展示工作成果,宣传典型案例及办理扫黑除恶类型案件的经验做法,增强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乐法院将坚持咬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突出今年“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坚持重点突破、强力攻坚,着力扫深打透,注重打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和经济基础,保持强大攻势,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