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冰毒藏身鱼腹 非法持有被判刑

02.07.2014  12:17
  2013年11月17日下午,23岁的男子王某将毒品分装五袋后,分别藏匿于裤袋、烟盒、背包以及两条死鱼腹部中,准备乘坐从福州飞往北京的航班。经过安检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情况,遂将王某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从王某处查扣毒品净重44.5克,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甲基安非他明尿检试剂条检测,王某尿液结果呈阳性。王某辩解上述毒品用于个人吸食。

  近日,长乐法院对该起涉毒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王某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禁毒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予以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该案王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