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查处5辆“黑校车” 当事人被处10000元罚款

12.09.2015  09:24

  福州新闻网9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孙星峰)8日至10日,长乐交警大队会同长乐市教育行政部门,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地毯式”排查。其间,长乐交警大队分别在长乐海峡路附小分校路段、潭头镇拦下5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民警当场扣留这5辆违法运营车辆,对当事人按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