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推出“法院+总工会” 机制诉调对接化解劳动纠纷案
“多亏了法院和总工会的联合调解,帮我化解了劳动争议纠纷并拿回了经济补偿金,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职工曾某与公司方面的劳动争议纠纷划上圆满句话。
此前,曾某与公司方面因为经济补偿金产生纠纷。该案前期经仲裁裁决,因公司未为曾某缴纳除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因此应当向曾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1万余元。
不过,随后公司方面也诉至长乐法院,称公司自曾某入职以来已经为其缴纳医社保,所以拒绝向曾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只是在金额上分歧较大。近日,在长乐区总工会的调解现场,法官电话联系上述公司实际负责人,对方临时变卦,拒绝调解,甚至毫不讳言说起诉只是想拖延时间。
“严正警告你,滥用诉讼方式恶意拖延向曾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十分恶劣,法院有权向你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函,如拒不改正,必要时我们将以巡回法庭的名义到你公司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鉴于该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官对该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工会工作人员也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进行劝说。
最终,上述负责人最终表示同意以2.5万元调解,劳动者亦表示接受,此案顺利调结。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马某就职于某公司,因疫情原因,自2020年1月至7月未到公司上班,后双方均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对经济补偿金等存在争议。为此,工会工作人员、法院干警等开展诉调对接,最终双方同意以4万元了结此案。
在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紧张进行的同时,长乐法院和总工会还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法治宣传现场,长乐法院干警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民间借贷、财产继承等热点难点问题做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回答群众提问。
长期以来,长乐法院与区总工会定期协同开展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法治宣传等工作,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长乐劳动关系和谐、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会组织与职工联系密切,代表职工利益,受劳动者信任,在调解方面,有着其他部门所没有的优势。”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与工会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不仅能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化解,大幅减少当事人讼累,还能减轻司法部门工作压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