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2.12.2016 12:3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海峡网12月22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余少林 长纪宣)近日,长乐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长乐市卫生监督所驾驶员刘光辉违规报销公车运行补贴及吃空饷问题,漳港街道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郑敏辉违规收受违建户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刘光辉在口头申请离职后,仍虚构并报销车辆运行补贴费3977元,并领取25个月空饷共计32944元。市卫生监督所党组书记高鸿定未及时将刘光辉离职情况反映给市卫生监督所,时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青云监管不力,均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长乐市纪委给予刘光辉、陈青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鸿定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春节期间,郑敏辉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辖区违建户杨某价值4500元“中华”牌硬壳香烟10条,为其违规建房提供照顾。此外,郑敏辉还伙同他人为林某某等违建户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钱款共计2.5万元。长乐市纪委给予郑敏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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