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化

21.09.2015  19:35
  

近期,长乐市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每季度全市都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制度,由市领导带队,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

长乐市还重在落实危化品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央属、省属、福州市属企业发挥排头兵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规章执行力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危化品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职,加强监管。

同时,长乐市还在全市开展一次彻底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及涉氨涉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各部门按照危化安全监管职能分工,全面彻底进行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强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检查。

此外,长乐市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突出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阶段性重点工作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