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化

27.07.2015  19:33
    

今年以来,长乐市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形成了每季度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的制度,由市领导带队,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

长乐市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长乐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阶段性重点工作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大检查中,长乐市要求坚持做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企业抓落实”,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截至6月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91家,发现隐患535条,整改隐患523条,整改率97.7%。

此外,还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长乐市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截至6月,全市共出动1582人次,检查企业1186家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757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家。(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