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坚持依法治安 严惩六家违规企业

24.02.2016  10:31
  

      自2月18日起,长乐市法院依法对福建开生木业有限公司、长乐南华水产有限公司、长乐郑朱水产冷冻有限公司、长乐市文岭阜山红新冷冻厂、长乐营前江边制冰厂和长乐市文岭东星水产品加工厂等6家企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责令当事人立即落实停产停业整顿、缴纳罚款。

      据悉,该6家企业因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逾期未改,被长乐市安监局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其中开生木业并处以贰万伍仟元罚款),经长乐市安监局催告、复查,当事人未执行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市安监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长乐市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长乐市法院要求6家企业立即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向长乐市安监局申请验收、恢复生产,逾期仍不落实停产停业整顿、并整改的,长乐市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并将当事人拒不执行情况的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产生较大的触动,已着手执行落实停产停业整顿和整改事故隐患。

      近年来,长乐市坚持依法治安,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下一步,长乐市还将针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打击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 (长乐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