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启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

15.04.2016  18:30
  

  日前,福建省长乐市印发《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启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组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长乐市成立了由副市长郑子毅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办主任、安监局长担任副组长的长乐市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突出五大方面:一是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建筑施工、液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二是突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城市地铁建设、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加油加气站、瓶装液化气及燃气管线、危险品寄递,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影院、KTV、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三是突出市政府挂牌督办但尚未验收销号安全隐患的整治;四是突出2015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以及各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整治;五是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根治的安全隐患与问题整治。

长乐市要求督查落实,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制度,保证每个每个乡镇(街道)有一名市领导,每个村居有一名乡镇(街道)领导负责联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长乐市还采用专家助力,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和建立健全行业安全专家库,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帮助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及工艺流程中的隐患和技术性风险,协助重大隐患安全评估、整改方案制定以及整治情况验收等工作。

  同时,采取诚信约束,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与“黑名单”制度。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治的,将纳入黑名单重点管理,并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长乐市还将严肃追责,严格“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因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