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两男子修坟擅自砍伐集体果树 毁坏财物获刑

13.04.2016  15:45

  福州新闻网4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金田)为了建坟竟然擅自砍伐村集体经济作物,日前,两法盲林某和陈某被长乐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4年12月间,陈某在长乐营前街道某村山场为其长兄选址建坟,并雇请该村村民林某为其修建。林某与陈某商量后指使雇工将选址内已种植多年的两棵龙眼树砍掉,后经鉴定价值为6000多元。次年1月,林某被公安机关拘留,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