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公司跨国卖假名牌箱包 总价值7086万多元

20.10.2014  12:48

    记者昨天从鼓楼区法院获悉,该院新近公开宣判了一起近年来全省案值最大、全国罕见的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5年,同案犯林某、江某等人也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到3年不等。

    2010年1月,严某、陈某(已在美国落网)投资成立长乐文迪箱包有限公司,组织刘某、林某、江某等人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手提包,随后运往美国出售。

    2012年7月25日,长乐市公安局和工商局在该公司车间内查获库存的假冒“LV”品牌手提包4957个、假冒“COACH”品牌手提包379 个、假冒“MK”品牌手提包539个、假冒“TB”品牌手提包548个、假冒“GUESS”品牌手提包479个,并当场抓获林某、江某等人。2013年1 月,刘某也落网。

    经鉴定,上述假冒品牌箱包的总价值达7086万多元。

    据悉,这些假冒商品仿真度较高,由公司老板严某从国外寄回正品作为样本,后由林某(生产厂长)进行拆解,并按照正品样本重新制作出样品手提包, 再将样品手提包寄给国外的严某检验,经审核无误后投入生产。批量生产之后,再由刘某等人在成品包的外面缝上一层黑布,通过海关报关出口到美国,由本案主犯 严某、陈某在国外进行销售牟利,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