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4起违规典型 "喝汽油吃轮胎"镇长被处分

06.11.2014  22:33

    新华网福州11月6日电 镇政府以“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伙食开支,永泰县一镇长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福州市纪委监察局消息,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纪委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查处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并对所管辖的单位、党员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被通报的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

    1、闽清县坂东镇计生办主任余圣标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期),余圣标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其家属回老家。闽清县纪委给予余圣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永泰县同安镇政府公务开支存在“喝汽油”和“吃轮胎”问题。该镇政府以“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伙食开支;两名驾驶员通过每个月多报、虚报“汽油费”和“维修费”,提高工资补贴。永泰县纪委给予同安镇镇长罗荣海党内警告处分。

    3、马尾区教育局高招办负责人林祥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9月15日上午上班时间,林祥勇使用手机查看股票行情并进行股票买卖。马尾区纪委给予林祥勇党内警告处分。

    4、连江县科技文体局驾驶员林贵明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期),该局驾驶员林贵明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其亲属前往福州。连江县科技文体局对林贵明予以辞退处理。连江县纪委对科技文体局局长张建国进行诫勉教育。(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