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镇设立流动调解室帮助渔民解纠纷

09.05.2015  13:38

      福建日报5月8日讯  “老刘,今天又上渔排啦?过来歇歇,喝口水吧!”5月5日一大早,霞浦县溪南镇东安海域,正在渔排上忙活的杨承春,看到前来的溪南镇司法所所长刘开禄,便热情地打招呼。前几天,他和另一名养殖户因海带养殖场地发生纠纷,经过刘开禄和同事的公正调解,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溪南镇是霞浦县的海上养殖大镇,东安海域一带有海上住户1400多户,海上养殖渔排13万多箱,作业人员3500多人,其中外来工2000多人。“由于特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庞大的从业人数,涉及海域使用、劳务用工、意外伤害等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刘开禄说,以前,纠纷发生后,涉事双方要离开渔排,到镇司法所诉求、调解,双方都很不便。

  2014年,溪南镇司法所创新工作机制,由所里3名专职调解员组成海上渔排流动调解室,深入海区零距离调解各类民事纠纷。

  “我们和司法所的同志素不相识,但他们处理事情很公正。”沙江古县村的叶某某感激地说。去年6月,叶某某的哥哥受雇某渔排务工,在拉电线时,不幸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溪南司法所主动介入调解。“尽管受害方家属和雇主都很明理,没有过多节外生枝的事,但我们还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赔偿事宜与双方进行调解。”刘开禄说,最后,雇主在受害方家属要求赔偿数额的基础上,还多付了3万元赔偿金。

  四川岳西县的潘某某,受雇于苏某某的渔排。去年3月的一天,他在渔排上作业时,不慎摔伤,造成两根肋骨骨折。在住院治疗期间,因医疗费赔偿事宜,潘某某与雇主发生纠纷。“雇主方认为,是潘某某自己不小心摔伤的,与其无关。”刘开禄说,潘某某则坚持认为,在渔排上发生事故,雇主理应适当赔偿。经过调解,最后,苏某某赔偿潘某某医疗费3000多元。

  据了解,海上渔排流动调解室成立以来,先后参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59起,涉及金额230多万元。(夏斌 汤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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