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承接立法权实现六个第一

03.02.2016  12:16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大修,权力下放,全国284个设区的市,全部被赋予地方立法权,镇江便是其中之一。
  如何确保这项权力地方接得住、接得稳?怎样避免地方立法过多过滥?对此,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镇江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锦文直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实现了其从学者到官员的职业转型,组织镇江市委中心组全面学习立法法,专门请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亲自授课,并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出台《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制度》等15项制度,以提升镇江的立法能力和素质,确保各项立法工作都严格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记者了解到,在江苏省同期获得地方立法权的6个城市中,镇江创下多个“第一”:第一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授权申请,第一家选举产生市人大法制委,第一家经省编办批准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一家启动立法计划专项调研,第一家成立立法专家咨询组,第一家召开立法工作启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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