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公车私用问题

16.05.2016  17:50

  东南网5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拯)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福建省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泽春变更出国境考察路线问题。2015年5月16日—25日,林泽春作为访问团负责人,出访智利、秘鲁等国开展公务活动。其间,林泽春率团变更路线,增加访问城市和出访费用。林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费用。

  宁德福鼎市供销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克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陈克明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廷玲、工会主席曾碧华以“七一党员活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3020元,用于全体党员发放补贴。陈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廷玲、曾碧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三明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正月初五),李斌私驾公务用车并携带女儿办理私事。李斌受到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