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专项安全检查

22.09.2016  22:31
  

近期,市政府安委办组织安监、住建、质监等部门人员,开展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政府部门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专家会诊检查等方式进行,共分为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督查、省级抽查四个阶段。检查内容主要为城市燃气、锅炉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其中,城市燃气包括场站和管道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情况等。锅炉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包括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和落实情况等;设备是否使用登记证并处于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并定期校验等。

    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各地切实把检查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针对本辖区存在的重点风险领域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全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时段、关键区域、关键单位、关键环节的排查和防控,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漳州市安监局郭碧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