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询问销赃途径 碍于情面给号码却让自己犯了罪

30.03.2015  12:51

  “电话我给你,具体你自己去联系,以后要出什么事,可不关我事。”朋友前来询问销赃途径,碍于情面的石某报了一个电话号码,结果却让自己犯了罪。3月26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石某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的一天早上,见熟客小吴到来,石某热情地与其拉起家常。突然,小吴话锋一转:“我这里有一些别人从厦门搞来的金子,不知道你有没有认识的人购买,如果有赚到钱我分一些给你。”明知是销赃,但石某仍是给了小吴一个电话号码,让其自行联系。

  今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城将石某抓获时,石某还不知自己所犯何事。原来,小吴为抽取每克10元的佣金,帮助盗窃犯销赃从南靖县所盗窃的黄金,共13(海峡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黄国华)00余克,价值近32万元。而正是石某所提供的电话,小吴才能将黄金顺利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