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8月16日讯(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郑力士 岳脉)被告人黄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近日被永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4年至2012年,黄某某受聘于永泰县医药公司批发经营部,担任药品销售业务员,在这期间,将其代收的购药款共计387957.45元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