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27.05.2015  11:37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根据公告,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人民银行不再进行审批。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完整的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债券交易流通手续,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交易场所为债券交易流通提供服务。

  中债资信政策研究部总经理杨勤宇认为,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债券交易流通手续,与此前20日内作出审批的规定相比,期限大幅缩短。银河证券研报也认为,该公告简化了债券银行间上市程序。

  将促进企业债券融资

  杨勤宇认为,取消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不会有实质性影响。在调整前,央行对于银行间市场债券的交易流通审批主要是程序上的步骤,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债券的交易流通审批已逐渐采取自动化方式,“总体来看此次人民银行公告进一步促进了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流通效率的提高,也是适应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扩容、发行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举措。

  银河证券则认为,央行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银行间上市交易门槛,促进企业债券融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市场,使债券发行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又进一步。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