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经理伪造银行文书 男子诈骗民企3200万元

23.04.2019  09:51

  福州新闻网4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倪秋玲)孔某与同伙合谋,通过假冒银行经理及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等手段,诈骗了福清一家民营企业3200万元。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孔某。

  据检方介绍,2014年11月,孔某在得知福清一民营企业有一张面额为4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要贴现后,就预谋骗取该汇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孔某伙同其他同案人,以帮忙办理汇票贴现为由,将这家公司的员工带到江苏一家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并找人假扮该银行经理,谎称负责办理汇票承兑业务。

  被害人信以为真,便将汇票交到孔某手中。为了拖延时间以便转手汇票,孔某等人以“周末银行没有办理贴现”“银行无贴现额度,汇票转至其他银行办理贴现”等借口,继续瞒骗被害人。

  孔某等人通过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等材料,将骗取的汇票转手给其他公司。为了不引起被害人怀疑,孔某等人分四次将770万元返还给被害公司,从而拖延时间转移剩余赃款,之后卷款而逃,诈骗金额共计3200余万元。

  今年3月,孔某在宁波市落网。据悉,去年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强调严厉打击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