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 7月起实施

30.06.2014  21:10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为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近日,银监会在此前相关改进存贷比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主要从计算币种、存贷比分子和分母三个方面做了调整。其中,分子扣除了六项,分母增加了两项。

存贷比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法定监管指标。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存贷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银监会高度重视改进存贷比监管的相关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如将“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农再贷款等对应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并从2011年开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贷比指标等,在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存款波动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截至2014年1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