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17.10.2014  13:33

  2013年9月4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不会上诉。此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图为苏顺虎在庭审被告席上。中新社发于立霄摄

  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运营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9月4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

  检方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先后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苏顺虎第一起受贿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间,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