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供水工程泉州辖区部分 环评报告已通过审批

22.09.2015  12:38

  9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金门同胞喝上大陆水,进程又迈进了一步。日前,泉州市环保局批复了《金门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则同意了这个环评报告。

   取水排污方面

   都有严格要求

  此前,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已经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海都记者了解到,该项目泉州辖区部分主要有2个,取水枢纽工程即龙湖泵站位于龙湖左岸枪城村附近,取水泵站设计供水流量为3.4万m3/天;输水线路总长27.696公里,其中龙湖至沙迭礁管线长11.6公里,建设内容、规模应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批复对环保对策提出了7个重点。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取水口施工应修筑围堰挡水并尽量避开雨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饮用水源水质的不利影响;污水排放方面,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混凝土生产废水、含油废水等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尽可能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废水要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严禁排入龙湖;工作人员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场绿化,不得外排。

  批复还对水土保持等提出要求。其中,工程开挖土方应尽快回填利用,优化调整临时堆土场位置,临时堆土场应设置临时拦挡、排水等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临时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等,应及时平整、压实、清运,还要避免车辆噪声、撒落物引起的二次扬尘污染等问题的产生。

   落实水资源保护

   做好“三同时”

  批复要求晋江市政府加强对龙湖饮用水源的保护,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完善龙湖截污工程建设及周边污染源整治工作,落实《晋江市龙湖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库区水环境质量,确保龙湖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此外,批复还强调了环保“三同时”,即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除继续细化环保条款和责任,如果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成投入试运营3个月内,应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海都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由晋江市环保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