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中路发生2起金价投诉 举报金价弄虚作假奖500元
福州新闻网1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台江洋中路发生两起金饰价格消费投诉,消费者选购黄金首饰时,金店明降金价暗抬加工费。为此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表示,今后消费者举报金店价格弄虚作假,将奖励500元。
消费者向行业协会投诉称,21日在洋中路鑫烨金满堂珠宝店购买金戒后,发现上了“低金价”的当。
当天代表本地原料金价水平的上海金交所原料金报价为237元/克,但金店的金戒按每“钱”700元报价,折合每克低至224元,比当天原料价还低13元。
消费者回家后仔细一算,发现被收了180元工费。省宝玉石协会负责人说,这枚重量为1.71钱的戒指,换算成克数约为5.34克,也就是说每克加工费高达33.68元,加上每克金价224元,实际售价为257元/克,并不算低。该戒指属一般款式,行业内批发工费仅10元,品牌店也就50元,180元的工费属高工费。
同样在洋中路,李魁珠宝店本月初也因明降金价暗抬加工费被消费者投诉。
记者了解到,随着春节临近,近期金店为揽客不按克数报价,而按“钱”报低价,背后收取高额加工费,这容易误导消费者,因为多数消费者不知“钱”和克如何换算。
省宝玉石协会表示,金店明降金价暗抬工费,属于行业协会禁止的行为,该协会已向两家金店发出黄色预警。按照《黄金首饰自律公约》规定,对于不整改的单位,省宝玉石协会发出橙色预警通知,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通报黄金首饰相关的供货商,对其停止供货。为了制止金价弄虚作假,行业协会推出举报奖励措施,即日起消费者举报金价弄虚作假,可向福建宝协领取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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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等于多少克
“钱”是我国最古老的衡量单位——“十六两为一斤,十钱为一两”。现在1“斤”是500克,所以1“钱”相当于3.125克。而且按《计量法》规定,境内销售的金银制品按规定,要以“克”为计量单位,不得以“钱”、“两”等单位计量,否则均属违法。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很多人热衷节假日出境游,买黄金成为首选。比如内地人喜欢到香港买黄金,香港和澳门的金店一般按“两”计价,很多人不了解香港和澳门的“两”与内地的“两”完全不是一回事。内地1“两”是50克,在香港和澳门,1“斤”是600克,1“斤”等于16“两”,折算下来,香港黄金1“两”等于37.5克。因此在香港,商家标注的每“两”多少港元的标价牌,不是除以50的概念,而是要除以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