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类投诉量翻番 提醒:应认准资质细化合同条款

13.03.2016  23:58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张旭)因质量、验收、增项、污染等引发的装修纠纷投诉近年来逐步上升,记者昨日从市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以来,家装服务投诉量同比翻番,涉及金额少则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市12315指挥中心与本报联合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应看清单位资质,明确合同约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昨日,12315平台今年已收到47件家装投诉,相比去年同期的20件,投诉量明显增多。记者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投诉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不规范或者消费者根本未签订合同、售后服务不及时或另外收费、材料销售商以次充好、商家倒闭难以追讨钱款等。

   合同不规范细节约定不清

  记者注意到,不少投诉案例中,装修业主没有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使签订了正式合同的业主,也很少会签订由住建部发布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大多数是装修公司自己拟订的合同。这就造成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确定而产生扯皮,即使投诉到12315、消委会等部门,也很难界定各自的权责。

  部分投诉案例中,消费者反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漏洞,尤其是对细节内容规定不清。“如,用什么材质和品牌、更换型号加价多少等。一些装修公司先以低廉价格诱导签约,却在装修过程中不断增加项目而加价,最后因合同不规范导致消费者预算大大增加。”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房屋装修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房屋装修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装修质量、风格、完工时间、保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如果装修材料由装修公司购买,则应在合同中规定装修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所用产品的商标、品牌名称、产地,并详细列出装修材料清单,保留所购商品的发票等。如果装修材料由房主自己购买,对装修公司则必须规定损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