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

19.07.2017  11:31

日前,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光政办[2017]64号)。《通知》明确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求气象部门与建设旅游部门要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整合后的衔接工作,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督促检查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整合后的工作衔接落实,避免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申请受理等环节上的脱节。

通知》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将防雷减灾行政审批和监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防雷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问题。(光泽县气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