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点项目审批提速七成多 缩短为40个工作日

15.10.2014  09:58

  记者昨日从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市委、市政府日前研究出台《福州市关于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四大类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流程。今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将由约155个工作日缩短为40个工作日,提速74%。

  根据《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重点办将针对省、市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的民生和公益类项目,市重大项目协调例会转办项目,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项目等四大类项目,实行“简化手续、压缩时限、优化流程、会商预审、并联审批、信息共享”措施,项目业主一次性申报审批材料,各审批部门分阶段同步开始审批工作,形成业主前期工作并联、会商与预审工作并联、部门间审批事项并联的“三并三联”审批机制,加快推进审批进度。

  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优化后,在业主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 审批所需时间将缩短至40个工作日,提速74%。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意见》所规定的工作时限是在业主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审批手续所需时间,不包括招标、专项审批、专项论证、技术评审、公示、公告、上报政府批复、业主整改等时间。

  据介绍,今后市行政服务中心还将通过建立“5+X”会商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配置重点项目服务专员、推行审批代办服务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化、推进网上审批信息共享等8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配套措施。

  (福州日报记者 熊志敏 见习记者 莫思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