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重点整治十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

16.08.2016  10:38

鼓励群众投诉举报

  省卫计委近日出台《福建省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即日起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开展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10类行为。
  此次重点整治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诊疗科目登记范围;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仍继续执业;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实验性临床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非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浆,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雇佣“医托”违法违规行医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
  方案明确,要建立社会监督适时响应和定期反馈机制,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福州日报8月14日第A2版 记者 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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