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
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赵英民表示,举办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有关重污染应急批示要求和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一项科技举措。目的是通过交流,推广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技术方法和管理经验,实事求是分析京津冀区域重污染的形成原因,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探讨未来重污染天气应对研究和管理的重点方向,在政府、科研人员、社会、公众之间形成共识和合力,提升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和经济性,体现政府科学治霾的坚定决心。
针对当前京津冀区域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存在较大差异,应急预案不够科学、操作性不强、应急管理决策平台空白等严重影响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就如何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化能力和精准化水平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问题1:如何提升预测预报能力?
准确预报能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那么,如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准确性?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自发介绍说,空气污染预报的准确性取决于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不确定性、大气物理化学转化过程的认识水平以及天气预报的准确性等因素。近几年,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空气质量预报工作进步飞快。
“建立高时空分辨率、实时动态的排放清单是提升预报准确性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排放清单工作取得积极的进展,随着产业与能源结构的快速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各地污染源的空间位置、排放信息正在快速发生变化。”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说。
“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在大气环境中迁移转化非常复杂,目前对很多反应机理的认识还不到位,尤其是重污染过程中二次颗粒物形成机制十分复杂,这些都会影响空气污染预报的准确性。”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张远航强调。
“大气污染物形成转化和输送演变过程都有非常强的时空相关性,仅仅依靠地面有限指标的监测不足以获知大气污染形成演变的过程,必须加强包括遥感在内的立体监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研究员刘文清解释说。
“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动态更新污染源信息,逐步建立逐季、逐月乃至逐日的污染源清单;同时,北方采暖季的散煤燃烧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分散,应加快散煤调查和清单编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
在2014年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比例考核工作中,天津市应急启动比例为81%,在京津冀地区处于较高水平。天津市环保局总工孙韧介绍说,实现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准确预报,是天津市环保与气象两个部门采取会商机制的结果。天津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每天进行两次会商。如果出现重污染天气,环保与气象部门的会商频次会增加到4次,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由环保、气象、建设、交管、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或单位的专家组成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会商专家组。与专家组一起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及污染状况,开展48小时预报及其后两天潜势分析,决定是否提前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伏晴艳介绍说,2015年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探索开展跨省市空气质量会商。通过会商不仅可以帮助不同省市之间的预报员对污染过程的判定,同时对很多污染的过程来源提供更好的识别和经验支持。
与会专家建议,各地要完善监测网络,整合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数据信息,不断提高预测预报能力,明确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流程,规范每个环节的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工作方式,实行提前预警、提前响应,为应急减排措施留出到位时间。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治理的边际效应越来越明显,各方要在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模型、高时空分辨率排放清单、大气综合观测和实时研判、重污染应急动态决策管理、应急预案优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努力提升重污染应对的科学化能力和精准化水平。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经成立了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顾问组和总体专家组,重点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开展深入、细致研究。同时,还将强化重污染应对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构建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科学观测网。
问题2:如何提高应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应急减排措施何时启动?专家认为,重污染天气的形成过程,就如同向池子里注水。一方面,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再采取减排措施为时已晚。另一方面,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到位也需要一定时间。
以钢铁企业为例,接到预警信息后,至少需要11 个小时才能实现应急减排15%的目标。在以前的历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很多城市都是在AQI达到峰值时才发布预警,难以有效发挥应急减排的作用。
要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目标,必须在“池子”未满时就减少“水”的注入,提前“空出池子”。APEC会议、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表明,提前10天以上采取减排措施才能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北京市环保局应急处处长王斌说,提前发布预警、提前进行应对、提前污染减排,应急效果才会更加明显。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程水源介绍,北京市分别于2015年12月7日、12月19日两次启动红色预警,第一次红色预警期间,与未采取应急措施的模拟数值相比,PM2.5浓度平均下降了17%;第二次红色预警期间,由于提前启动预警,与未采取应急措施的模拟数值相比,PM2.5浓度平均下降了约20%~25%。
王斌说,第二次效果好于第一次,最重要的原因是预警时间提前;另外,区域联动也是效果好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基本上同时采取了最高预警级别。
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预警等级划分为“蓝、黄、橙、红”4级,但是各地预警分级标准不一致。2015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区域经历了3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预警级别却不同的现象,影响了应对效果和区域联防联动。只有统一标准,才能让公众有统一的判别标准,使公众知道什么是空气重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应该发布黄色预警,到什么程度应该发布橙色或者红色预警。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2月4日,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函,要求到3月31日之前,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要按照污染物减排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影响公众生活的措施,全面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水平。
重污染天气应急不仅要明确做什么,还要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只有如此,预案才可操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研究员胡京南指出,当前,各地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存在着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不够迅速、工业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不够合理、过于依赖机动车牌号限行措施等诸多问题。
应急预案如何实现应急措施的精细化和流程化?胡京南建议,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城市政府应急预案(包括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的操作方案,各级预案需重点针对自身工作需求和上下级预案衔接。
王斌介绍说,北京市正在修订2016版的应急预案,针对北京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拟在不同预警级别上增加国Ⅰ、国Ⅱ、国Ⅲ标准汽油车及国Ⅲ标准柴油车的限行措施;拟增加区域预警联动的内容。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王晓利建议,要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散煤污染治理,对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轮流停产、区域置换等科学灵活措施,重点加强高排放车辆的管控,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以及采取冬季采暖期适当提高企业排污费、降低农村电价鼓励电取暖等经济手段。
问题3:如何让重污染应急与常规治理有机结合?
北京市在2015年12月内两次启动红色预警,引发了启动红色预警与改善空气质量的大讨论,以及应急措施的定位与日常治理成效之间的思考。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说,京津冀区域冬季重污染应对重在冬病夏治,要从平时抓起,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指出,通过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发现,京津冀区域中存在大气重污染热点区域(热点区域是指频繁地最先发生重污染过程、重污染持续时间最长而且程度最严重的区域,对其强力控制、精准治污,投入少,治理效果较为显著)。
柴发合说,京津冀地区最突出的热点区域位于保定城区及东南部、石家庄东北部、衡水西北部和沧州西部的4市交界地区;北京南部、保定东北部、廊坊市区的三市交界地区也存在热点区域。
王斌认为,从根本上改善空气质量,要坚定不移地进行污染减排,这是长期工作。
在交流讨论中,一些业内专家建议,应坚持以应急促环境管理。把重污染天气应急融入环保整体工作,抓住重污染天气期间社会各界容易达成共识的契机,采取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专家还指出,当前应急减排措施导向性不强,没有充分体现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优劣的差别,对好的企业激励不够、对差的企业督促不够,导致很多企业应急减排不主动。有专家表示,对治污设施不完善、经常出现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应该执行更严格的应急减排要求;对容易操作、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要求可以高一些;对难以操作、减排成本高、治污设施又比较完善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