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行政机关败诉率9.5%五年来最高
□ 本报记者吴晓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7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重庆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针对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促进重庆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建议。
数据显示,2014年重庆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008件,同比增长10.1%,其中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9.5%,行政行为变更率21.2%(含被告败诉案件),败诉率与变更率均为近五年最高。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激增,比2013年高出近四倍,此类案件直接败诉率更是高达22.3%,远远高于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规范性文件仍待全面清理
根据重庆市高院通报,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包括:认定事实不清、行政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乡镇政府越权、行政机关拒绝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怠于举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已正式实施,以此为契机,针对以往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暴露出来的上述问题,重庆市高院建议行政机关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彻底终结“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首先,针对新行政诉讼法以及登记立案制的正式施行,带来行政案件所涉领域的扩展、案件类型和案件数量增多的局面,重庆市高院建议,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提高出庭应诉率,消除“出庭不出声”等现象。
重庆市高院指出,在审判实践中,还发现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抵触、不符合法律原则等情形。就此,建议行政机关对普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不宜继续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复议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化解行政争议力量薄弱的问题,重庆高院建议行政机关,落实“第一道防线”,壮大“参谋助手”队伍。
重庆市高院建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2014年经行政复议后进入行政诉讼的案件只占一审受案数的6.8%,行政复议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建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遵守复议程序,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第一道防线”的功能。
发挥行政机关法制部门参谋助手作用。行政机关法制部门对行政争议处理、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前期处理作用巨大。建议加强行政机关法制部门队伍建设,充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队伍力量,确保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完善依法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评价机制。201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同比下降,未举证情形增多,个别行政机关重复违法率较高。建议各级政府及市级行政机关充分重视完善依法行政及应诉工作监督评价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依法行政。
决策程序信息公开不够透明
面对数量激增,直接败诉率居高不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重庆市高院提出,要切断行政争议源头,提升行政“透明度”。
重庆市高院建议,首先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往往在认为其权益受到实际伤害并寻求法律救济时才对行政决策产生质疑,进而申请信息公开或提起行政诉讼,以致此类行政争议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土地征收遗留问题引发的大量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就是此种情形。建议行政机关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专家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方式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其次要注重行政程序公开。2014年部分行政机关仍较多出现未依法告知违法事由和拟处理意见等行政程序违法情形。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行政程序对于依法行政的意义,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提升行政行为透明度按照行政行为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的要求,增加行政行为的可接受度,预防相关行政争议的发生。
此外,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机制。部分行政机关对迅速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不适应,相关法律意识不强,制度流程不完善。建议行政机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和意见书中有关法律适用事项的格式和要求。按照一定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分类归档,以便及时准确查找回复,从源头上减少政府信息公开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