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26.12.2017 00:3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办行〔2017〕11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点击打开)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部门迅速将《判定标准》传达至县(市、区)基层粮食部门及辖区内粮食企事业单位,请省局直属各单位迅速将《判定标准》传达至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6.12.2017 00:38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储粮危险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闽粮办〔2017〕28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粮食局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督促做好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粮办行〔2017〕113号
各设区市粮食粮食局
关于2017年度粮食产业发展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3号),以及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法〔2017〕204号),2017年粮食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和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和设区市粮食局、财政局初审推荐,委托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共同审定,现将2017年拟安排的34家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资金补助、8家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1.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