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福建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1.05.2014  19:03

为规范我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省局制定印发了《福建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分省级、市级和县级保障任务,分别由省、市、县级党政机关交办。《实施细则》对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接待单位和监管部门的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主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接待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审查重大活动指定或赞助食品供应商合法资质;接待单位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辖地监管”、“谁许可、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实施细则》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具体任务、程序、措施、要求以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置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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