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国土部领导可出庭应诉

11.09.2015  08:42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今日召开的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会议上全面介绍了法治国土取得的最新进展。同时,他要求,国土资源系统要积极应对行政和公益诉讼,“不要害怕当被告,要有出庭应诉的遵法意识”。
  姜大明说,为搞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33个试点地区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为开展试点提供法律空间,也为土地管理法修改探索积累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实践经验。
  同时,国土资源部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部里56项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下放1项,减少54%,走在国务院各部门前列。
  他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强力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截至8月31日,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市(州)109个,占33%;县(区)674个,占24%;北京、上海、重庆、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机构整合任务。
  姜大明强调,在立法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立法项目,一律不得出台;在合法性审查中,对随意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增加相对人负担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通过;在行政复议中,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一律予以纠正。
  就行政复议,姜大明提出,要发挥好行政复议的纠错作用。“统一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同案同标尺,同案同程序,同案同裁判,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姜大明要求,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要撤销,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内。
  姜大明说,作为一部“民告官”的程序法,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和对群众权益的保护。他要求,国土资源系统要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彰显的是平等的法治精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义务,是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他提出:“领导同志不要害怕当被告,要有出庭应诉的遵法意识。重大案件我们也要出庭应诉。”姜大明要求,完善应诉主体责任,各地要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者业务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一审败诉案件,单位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他提出,要加大三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三类信息包括征地、安居工程用地、地灾防治等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案件查处和土地督察信息。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