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诉
福建福州
新闻
RSS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
云南
内蒙古
北京
台湾
吉林
四川
天津
宁夏
安徽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新疆
江苏
江西
河北
河南
浙江
海南
湖北
湖南
澳门
甘肃
福建
西藏
贵州
辽宁
重庆
陕西
青海
香港
黑龙江
新闻集锦
档案
资料
事故
体育
文化
教育
宗教
时政
经济
生态
健康
运输业
社会
政府
安全
城市
省级
工业
房地产
人物
专稿
醉驾撞卷帘门 受伤又被判刑
17.06.2014 18:58
本文来源:
法院
据悉,2013年10月一天晚上,被告人吴某某与朋友一起聚餐喝酒,之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行经鲤城街道木兰路一商铺门前,酒劲发作,撞到路边商铺的卷帘门,造成被告人吴某某自己受伤及商铺的卷帘门损坏。经鉴定,肇事时从被告人吴某某血液中检出酒精浓度为148.58mg/100ml。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与受损卷帘门的业主姚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日前,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17.06.2014 18:58
力度与温度!打击养老诈骗闽法图鉴
法院
“标会倒台”,我的养老钱怎么办?
法院
仙游法院创新提炼“三多四化”金融审判执行机制
自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设立至今,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