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酱油赚18元却被罚3000元 食杂店得不偿失
01.08.2014 00:12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海峡都市报7月31日讯 近日,莆田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和赖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赖店镇张埔村彭某经营的“煜爽食杂店”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有“味事达”字样商标的酱油。据广东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授权的打假人员现场鉴定,彭某店内经营的22瓶标有“味事达”标识的酱油与开平味事达公司及授权单位生产的“味事达”酱油真品存在差异,不属该公司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该酱油涉嫌商标侵权,商家现场也无法提供上述酱油的商标注册及原始进货凭证、供应商的具体地址,彭某被立案调查。
经查,彭某至被查为止,已售出“味事达”1.6升的酱油30瓶、380毫升的酱油6瓶,未售出的22瓶被当场查扣。上述两种酱油总经营额共924元,获利18元。赖店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彭某销售侵权酱油违反了相关规定,29日,执法人员开出没收假冒酱油22瓶、罚款3000元的处罚单。
(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傅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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