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送到包厢酒楼收80元“自带菜品费” 引顾客质疑
26.02.2017 12:3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富黎华海鲜大酒楼,不同自带酒水收取不同的服务费。
福州新闻网2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文/摄)近日,网友“狂爱喝汤的菜菜”在微博上反映,在富黎华海鲜大酒楼金山店用餐时,因叫外卖被收取了80元的“自带菜品费”,这笔费用和自带酒水产生的综合服务费50元,令她质疑酒楼收费的合理性。
这名网友在微博中介绍,23日晚,她和同学在富黎华海鲜大酒楼的一个包厢用餐。用餐过程中,因自带一瓶白酒,酒楼收费50元。虽然网友认为这笔费用是“开瓶费”,但在账单明细上,这笔费用显示为综合服务费。
另外,在用餐期间,因所需部分食物酒楼方面无法提供,食客叫外卖送餐,当送餐人员将生蚝和三文鱼送到包厢时,酒楼方面加收“自带菜品费”80元。“这样没人管吗?”在微博中,网友对酒楼方面收取这两项费用提出异议。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富黎华海鲜大酒楼金山店,23日晚在现场的一名负责人斯小姐解释,收取这两项费用是从酒楼服务成本及自身经营角度出发。另外,酒楼无法保证外带食品的安全性,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厘清。收取自带菜品费,一方面证明顾客在酒楼消费时食用过自带菜品,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顾客食用酒楼菜品。
24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当事网友,对方表示将通过12315维权。记者在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时,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自带酒水产生的综合服务费用,还是自带菜品产生的自带菜品费,顾客在消费前,可先咨询协商。如在消费中产生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前往现场调解。物价部门则表示,经营者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应该明码标价或提前告知,如果没有,消费者可通过12358热线向物价部门反映。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26.02.2017 12:3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