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年夜饭能设“最低消费”吗?此举违法可罚3万
距离春节还有不到1个月时间,福州各大酒楼、餐饮店都紧盯着年夜饭市场。不少交通便利、名气大的酒楼都已经早早地被预订一空。然而,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餐厅只能订套餐、设置消费价格,让商务部去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条令成为一纸空文。
不少酒楼设变相最低消费
昨日,记者以顾客身份向福州多家知名饭店咨询年夜饭预订情况,发现不少地方一桌难求,大多数饭店以套餐形式预订年夜饭,且未提供具体菜单,消费者只能“盲订”。
位于西二环的牡丹大酒楼的工作人员说,今年的标准是大厅每桌2000元,包厢每桌3000元以上。“我们半年前就接受预订,现在差不多都订完了。”当记者咨询是否能够单点时,工作人员表示,都是安排好的套餐,但目前菜单还没出来。
记者还询问了国惠宝龙店、富黎华黎明店、荣誉正大店、福州大饭店等,情况相似,主要分为大厅和包厢不同套餐等级,每桌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有的地方则以人均消费代替。
对酒楼的这些做法,消费者怎么看?市民刘先生说:“不少酒楼强制消费者按套餐消费,而且没法提前看到菜单,有时很难照顾到所有人的口味。”市民王女士则认为,这样的套餐形式其实就是“变相的最低消费”,“现在规定不允许餐馆设置最低消费,有的饭店说春节其他时间都没有标准,可年夜饭只能选择不同等级的套餐,这不就是变相设置最低消费吗?”
商家自称有苦衷
商家则表示,设置“最低消费”也有苦衷。“年夜饭很早就预订完了,现在只剩几个位置。”东街口某酒楼餐饮部刘经理告诉记者,为防止浪费,该酒楼设置了按人头消费的标准,从200元到500元不等,“除夕设置人均消费,是为了当天采购食材上能够心里有数。”刘经理告诉记者,很多供应商会在除夕当天停业休息,如果对个人消费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在原材料的采购上也会带来一些不便。
“有些包厢都配备了单独的服务员进行服务,服务质量比大厅高多了,需要花费酒店更多的成本,如果不设置‘最低消费’,可能无法保证酒店的利润。”市区某三星级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除夕当天客人比较多,服务员的工作强度比较大,酒楼都会按照惯例,给员工加工资或发红包。设置“最低消费”,既能保证服务质量,也不要担心酒店会亏损。“我们在客人预订前都已经告知了,客人都很理解这一天的特殊性。”
餐饮业设最低消费违规
那么,设置“最低消费”、套餐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
蔡律师表示,2014年11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生效,该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餐饮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或变相设置最低消费,其实都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年夜饭只提供套餐服务,实际上属于一种强制性消费。”蔡思斌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而对于不少商家推出的“盲订”服务,蔡律师表示,在消费者被告知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酒店一出菜单,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而消费者也可以有选择的权利。”
(见习记者 柯竞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