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9岁男童在酒店泳池培训游泳 第一天上课就溺亡

29.07.2014  10:37

  福清兰天大酒店泳池,孩子的父亲指着儿子溺亡的水域

  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见习记者 夏雨晴 实习生 林小慧文/图)前晚,福清市龙田镇兰天大酒店的游泳池,9岁男孩小何不幸溺亡。那天是小何参加暑期游泳培训的第一天。

  事发时,泳池周边还有两名救生员。泳池边上的监控显示,当时教练正在泳池的另一侧指导其他的学员。当救生员发现异常时,其中一名救生员下水将小何救起,小何在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

  第一天上课孩子溺亡

  昨天上午,海都记者在龙田镇政府见到了小何的家人。

  小何的母亲方女士说,儿子今年9岁,读小学二年级。经人介绍,前天下午5点左右,她带着儿子,来到家附近的兰天大酒店露天泳池边上的小凉亭,报了游泳训练班。

  方女士当场交了350元报了名,又交了20元的门票钱,随后小何便跟着教练下水训练。方女士说,“临下水时我还不放心,问要不要给他买游泳圈,教练说不用,没想到……”

  因为是第一堂课,小何下水后便开始学换气,方女士则在岸上等着。当时泳池中还有四五个小孩在学。方女士说,因为当时自己还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儿子,小儿子突然哭闹起来,她只好起身四处走动,哄小儿子。

  突然,方女士听说游泳池内有人溺水了,便急忙赶到池边,“我看到有个小孩溺水了,没想到就是我的儿子。”随后方女士拨打了120,可是儿子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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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母亲痛不欲生

  男孩溺亡在成人泳池

  昨天中午,记者到了兰天大酒店游泳池,游泳池的门口新贴上了“泳池正在维护,暂停营业”的告示。场地内

  律师说法 教练和酒店都有责任

  对于小何溺水事故的责任,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教练和酒店方都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首先,家长报班培训,教练就需要对孩子履行监护的义务,因此小何的溺亡教练有不可逃避的责任。而对于酒店一方的责任,需要界定其是否有过错,包括其救生员的配备、是否到岗到位等等。针对小何的情况,酒店有明确规定“儿童禁止入成人池”,在这种情况下,救生员没有制止小何进入成人池,酒店便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也负有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进行完整的法律程序鉴定。

  马上调查

  暑期游泳培训盛行 私人教练难监管

  暑假期间,游泳培训班盛行,许多私人教练也开始招揽学生。

  对于私人游泳教练,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教练有些是在校大学生,有些是学校的体育老师,还有一些是救生员。这些私人教练都表示有救生证和教练证,但对于游泳场地的选择都比较随意,有些教练会就近选择小区的游泳池,并不会考察场地救生员以及配备的相关设施。

  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上个月新发布的《福建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