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看人不爽无故伤人 缅甸男子被判驱逐出境

26.12.2014  17:53

  东南网漳州12月26日讯(通讯员 林志南 林修猛)酒后和舍友要去吃夜宵,在途中偶遇被害人李某,只因舍友看李某不爽,就共同殴打李某致其伤残。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4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驱逐出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缅甸男子李某于2012年10月持边境通行证入境中国,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希源纸业公司务工,和杨某等人租住在角美镇鸿渐村一出租房内。2013年10月17日凌晨2时许,李某和舍友杨某在同事出租房内喝完酒后要去吃夜宵,在鸿渐村高阳街“家家乐”超市门前偶遇被害人李某。杨某看李某不爽,就走过去用拳头殴打对方脸部,李某也跑过去参与殴打,李某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直到3小时后李某被路人发现并报警才案发。李某、杨某当日在出租房内被抓获。李某被评定为重伤二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