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积极落实辖区内新建居住小区配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

04.11.2015  19:16

  一是落实政策依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丰委办〔2013〕61号),明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严把建设关口,要求区住建局要加强与市国土、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联系,按相关规范标准统筹规划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二是落实配套情况。主动沟通协调,争取市城乡规划局支持,协查并函告我区2010年以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情况,明确我区东海、城东、华大等6个街道辖区内19个新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所在项目地址、功能和面积情况,其中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5887.99㎡,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11796.21㎡。三是落实移交接管。区民政局立即将社区配套设施情况函告项目所在地的6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市城乡规划局来函及省、市有关社区建设工作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介入,明确时间进度,指定专人负责,争取规划、住建部门支持,跟踪落实好社区配套用房和服务设施的接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切实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水平。(丰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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