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等开设赌场案今开审 不涉及网络热炒“干爹”
中新网9月10日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9时30分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一案。继2011年因网络“炫富”将自己卷入舆论漩涡之后,郭美美因赌球案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2014年7月10日,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郭美美因涉嫌赌球被警方控制。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
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
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20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015年5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的开庭距离郭美美去年8月20日被批捕,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据悉,该案曾两次被检方退回补充证据。
据媒体较早前报道,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亲郭登峰现身某电视节目。郭美美在节目中称,中红博爱股东王某是其“干爸”,豪车玛莎拉蒂由王某赠送。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2014年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掩盖被包养事实,郭美美称王某是其“干爹”。
“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了名不计后果,为了钱不择手段。我因为她身败名裂。”谈到郭美美,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
据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郭美美、赵晓来被指控开设赌场罪一案,无论设赌还是参赌,人员中均不涉及网络热炒的郭美美“干爹”。而另一被告赵晓来系通过朋友介绍和郭美美相识,并为她开设的赌局提供POS机资金结算和转账支付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