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严打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19.03.2015 10:5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规定,严禁无船名、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违者一律没收船舶和渔具,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凡拥有涉渔“三无”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到当地县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上交,统一处置。(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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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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