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安监部门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集中整治

08.03.2017  2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在2017年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实现辖区危险化学品“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消”,连日来,龙岩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同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三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全面排查。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聘请省、市政府危化专家分组深入县、(市、区)及各镇、街道辐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面检查危化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现场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储运条件是否达到要求、消防与电气设施是否建设配备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完善。区安监局针对辖区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油漆、化工原料经营店面、剧毒品仓库、气体仓库、危化仓库分别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记录表》,充分发动全市安监系统、乡镇安监站、村居网格员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网格作用,对照表格内容逐一对照检查、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隐患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排查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132家,排查出事故隐患163项,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32份,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29份。
      二是全面登记。市安监局要求全市所有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面建立流向登记制度,主要包括产品进货登记制度、产品储存情况登记制度、产品销售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相关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货物品种、数量和用途等内容,确保产品从进货、储存到销售信息的全透明。
      三是全面整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法,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分析研判,集中开展攻坚整治。按照“一事一议”、“一案一档”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详尽系统的电子台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逐一跟踪整治直至问题销号。对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如发现仍未整改完成的,由属地安监局进行立案查处。(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