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96个乡镇、部门接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06.01.2017  00:02
     连日来,云霄县人民政府组织对10个乡镇(开发区)、15个县直单列考核部门和61个一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此次考核分为三个层面,其中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评项目为落实责任、监管执法、安全预防、基础建设、事故情况五部分组成,考评采取1000分制,增加工作创新20分和一项否决项,扣分以考核内容中的标准分为限,扣满分值为止;单列考核单位考评项目为落实责任、安全预防、基础建设、事故情况四部分组成,考评采取100分制,增加工作创新20分和一项否决项,扣分以考核内容中的标准分为限,扣满分值为止;一般考核部门,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70分,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30分,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为年度考评不合格。

  考核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占40%,年度考核占60%,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分数权重,半年考核比重占全年得分的40%,年终考核比重占全年得分的60%。对年度内超过县政府下达控制目标的单位,即辖区发生1起较大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含2起)一般事故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资格。(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