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共同制定武器代修实施办法

16.04.2018  14:13

   中国气象报记者王玫珏报道 日前,公安部、中国气象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共同制定《民兵装备修理机构承担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武器维修任务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人工影响天气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共享军地保障资源,为服务人影作业装备年检、维修等奠定基础。

  《办法》指出,民兵装备修理机构承接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武器维修任务(以下简称“武器代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军队规定,从严控制服务保障范围,从严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从严管控防范安全事故,确保武器维修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施。

  《办法》要求,武器代修要按照统一领导、整体筹划、规范管理、集约高效的原则,建立送修单位提出需求、军事机关下达计划、承接单位落实任务的运行机制,保持和恢复武器良好的技术状态,为使用武器完成相关任务提供保证。

  武器代修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该办法是省军区及民兵装备修理机构,气象、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和国防教育基地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武器代修工作的基本依据。通过民兵装备修理机构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可以有效缓解地方行业系统配用武器维护修理难的现实矛盾,同时拓展军队装备保障机构服务社会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