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做好抗击“鲇鱼”准备工作

27.09.2016  15:12

  目前各地交通、公路、桥涵、港区码头、锚地、渡口、运输企业、车站等正在抓紧落实预案,加强防台、防风、防暴雨准备。交通建设工地、运输船舶、内河渡口、对台航线、三大港港区作业、道路客运等总体以26日18时为时限,采取停工、停渡、停航或暂停作业、运营等防范措施,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重点工作包括:

   高速公路部门: 省高速公路公司于26日上午9时启动防台Ⅲ级应急响应,要求认真总结借鉴防抗第14号超强台风“莫兰蒂”的经验教训,严格落实防台责任,靠前指挥,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台风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省高速公路公司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将台风的动态信息告知基层单位,并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出行提示信息,引导司乘人员安全出行。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施工工地和路面、桥涵、高边坡以及收费棚等进行全面巡查,运营单位重点做好涵洞、边沟的清淤、疏通和收费棚、办公场所的加固、安全监测,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施的保护和转移工作,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撤离设备和人员。

  此外,各运营和建设单位要做好救灾设备、器材、物资准备和抢险救援队伍的调集,一旦发生险情,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抢险抢通,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和交通中断,要及时上报处置并向社会发布。(省高速公路公司)

   普通公路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防抗台风准备工作,9月26日,莆田、漳州、泉州等公路部门及时盘点应急设备、抢险物资,全面加强对管养道路的巡查和养护,积极排查消除隐患,尤其是对高边坡、高挡墙、桥涵构造物、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公路沿线行道树、水沟边沟进行养护,对易塌方、塌陷路段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建普通公路工程停止施工,确保工地塔吊等高空设施加固并排除险情;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应急抢险人员,并加大与气象、交通、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密切关注台风情况和天气发展状态,保持通讯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突发情况或工作情况,确保公路环境安全畅通。(省公路局、莆田市公路局)

   港航部门: 台风来临前,省港航局(省地方海事局)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切实把防范工作做细、做实。

  一是早部署。各港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台风情况适时要求港口企业停止作业,并加强港口大型机械防台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按要求和预案落实危险货物罐区防台措施,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同时各单位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强化预警,随时掌握台风动态,确保发生灾情反应迅速、指挥高效、措施有力。

  二是早检查。加强在建工地防台检查,要求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做好工地塔吊、门机等高空作业设施的加固和工程临时设施的抢护工作。同时加强渡口、码头防抗台风安全检查,尤其突出客渡船、施工船、无动力抛锚船等重点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和整改问题。

  三是早落实。加强现场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对施工人员居住地和工棚等地方实施滚动排查,重点监控,严禁作业人员在低洼易涝地区、简易搭盖或危旧工棚、建筑工地等危险地带滞留。同时加强与海事部门联系,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舶严格按海事部门要求26日18时前到港避风,并做好锚固和船上设施、货物的加固工作;各港口管理部门应要求港口企业26日18时之前停止作业,港口码头关闭;沿海地区陆岛客运及内河渡口26日18时之前关停,对台航线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停航。(省港航局)

   运管部门: 根据省防指有关决定,省运管局9月26日上午9时启动防台Ⅲ级应急响应,全力部署防台工作。

  一是要求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密切跟踪台风动向和路况信息,适时采取停班或调整班次等措施,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四不发车”制度,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将恶劣天气和路况通过安全短信发送给驾驶员,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路况不明或严重水毁路段,严禁冒险行车。

  三是提前做好全省1819辆应急运力储备,主动对接铁路、民航等部门,及时了解动车和民航班次调整和停航信息,一旦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全力做好人员疏运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是强化城市客运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城市区域内涝情况,公交、出租车将适时调整或停运线路,做好城市客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运管局)

   质监部门: 为有效防范第17号强台风“鲇鱼”带来的影响,9月25日至26日省交通质监局派出督查组奔赴工地,对厦门第二西通道工程(海沧隧道)、泉州南安市省新至梅山公路工程、莆田联十一线等项目实地督查防台抗台工作。

  督查组要求各地在建项目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强化防汛责任,做好强台风的防御工作:一是福州以南沿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水运工程9月26日17时起停工,按规定完成防台预案落实情况。宁德及内陆地区视风力雨量情况适时停工。二是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对防御台风工作进行动员布署。要将防台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一参建单位,确保防台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防台防汛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风情雨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省交通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