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部署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28.02.2015  17:44

  每年3月起,全省对上年度被公示为市、省、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施抽查,抽查比例为公示企业总数的10%,其中总局公示及福建省局公示的企业由省工商局或设区市工商局负责抽查,设区市工商局公示的企业由设区市工商局或其委托的县(区)级工商局负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被公示企业在公示年度内存在应撤销公示资格行为的,按谁公示谁撤销的原则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工商部门报告;对社会公众举报的被公示企业涉嫌合同失信行为或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予以核实处理,并将举报线索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工商部门;对冒充“守重”公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披露,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终身不得参加“守重”企业公示。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