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25.11.2016  22:32

  为切实做好寒冬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部署从11月至2017年3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一要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往年经验,抓紧制定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实施。二要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和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落实首接负责制。三要积极实行开放式救助,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开放式救助点接受救助。四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重点对加强入站安检、站外托养、机构管理等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的排查,做好问题整改。五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和支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六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开展街面外展服务,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省民政厅将适时对各地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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