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福建新闻网福州7月4日电 (朱雅秀)福建将通过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由此,福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入“衔接国标、提升水平”新阶段。
经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审定同意,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福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应达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标”(国家部委制定的专业评定标准)全部评审达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其中,未制定“国标”的行业领域按照“省标”(省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评定标准)开展提升工作;2014年底达标率不低于15%、2015年底不低于65%。省政府《通知》的出台,对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标志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入了“衔接国标、提升水平”的新阶段,将极大地推动全省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整合资源,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新台阶,提高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提升工程从提升创建标准、提升达标质量、提升自创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全覆盖、实现信息化管理等六方面来巩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水平。
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陈炎生告诉记者,省政府安委会随后印发了《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提升工程作了具体安排。
他说,福建省政府安办已将省政府《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的重要内容,近期将举办2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业务培训班,8月份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推进会,并将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各地和省级有关单位紧紧扭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2011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福建在总结2008年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活动的基础上,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着手在更大范围、更高起点、更高质量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民爆、烟花爆竹、建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林业、渔业船舶、旅行社、星级饭店、学校、卫生(医院)、水利、农机等24个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3年底,福建全省13.80万家应达标单位实现达标,还有17.65万家个体工商户参与达标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福建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得以落实,安全投入不断增加,安全条件不断改善,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各类事故持续下降。2013年与2011年相比,全省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8.4%、12.9%,仅分别占总量的1.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