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小矛盾引发大纠纷 相伴多年缘何对簿公堂

14.09.2015  11:51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胜过亲戚,然而邻里之间难免因一些小事产生纠纷,若是处理不当可能导致邻里变“仇人”。近日,晋安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原告辛某与被告郑某同是某小区保安,双方均住在保安宿舍,是相伴多年的邻居。2014年6月10日,辛某在小区内整理捡拾来的矿泉水瓶、饮料瓶等废品,由于踩压塑料瓶发出的噪音影响了郑某午休,郑某前往制止,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有肢体冲突。后辛某诉至法院,主张郑某侵权,并要求赔偿其损失,郑某反诉,要求辛某张贴道歉信向其公开道歉。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因日常生活小事争吵,并发生推搡及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均应承担过错责任,反诉原告关于张贴道歉信向其公开道歉的主张,不能支持。

  古语有云,“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教导我们邻里间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相互理解的态度,宽容相待,以和为贵。“得好乡邻胜过亲”,好的邻里关系胜过亲戚手足,在处理邻里关系的时候应宽容和睦,共同提升邻里间的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林昕